肖晓春,教授,中共党员,法学博士,律师,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。师从著名法学家蔡守秋教授,于2007年获湖南大学经济法博士学位。2002年12月—2011年10月,在湖南大学人事处、综治办、法学院从事科员、科长、副处长、专职教师等工作。近年来,主持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人文、湖南大学培育基金等各类课题十余项,在CSSCI、中文核心等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,主编、参编教材2部,参与多家企业CDM(清洁发展机制)项目开发。作为科研团队核心成员获2008年度“中华慈善奖”、“湖南省第十届优秀社科成果奖”三等奖。